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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院制剂报销范围变更内容(二)》的通知 佚名 2007-5-9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京劳社医发[2007]37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院制剂报销范围的管理,根据有关单位提出的药品、医院制剂的变更申请,经研究,现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院制剂报销范围变更内容(二)》,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认真执行,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本通知自2007年4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院制剂报销范围变更内容(二)》
  一、变更药品通用名称

  序号

  目录编号

  药品通用名

  变更内容

  1

  Z0530

  定风止痛胶囊

  “定风止痛胶囊”更名为“肿痛安胶囊”

  二、变更医院制剂名称

  序号

  制剂名称

  配制单位

  变更内容

  1

  滋肾活血明目冲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滋肾活血明目冲剂”更名为“化湿通络明目颗粒”

  三、变更医院制剂配制单位名称

  序号

  制剂名称

  配制单位

  变更内容

  1

  通脉解毒丸

  厂桥医院

  “通脉解毒丸”配制单位由“厂桥医院”变更为“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2

  双参四白胶囊

  厂桥医院

  “双参四白胶囊”配制单位由“厂桥医院”变更为“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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