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院制剂报销范围变更内容(二)》的通知
佚名 2007-5-9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京劳社医发[2007]37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院制剂报销范围的管理,根据有关单位提出的药品、医院制剂的变更申请,经研究,现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院制剂报销范围变更内容(二)》,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认真执行,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本通知自2007年4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院制剂报销范围变更内容(二)》
一、变更药品通用名称
序号
目录编号
药品通用名
变更内容
1
Z0530
定风止痛胶囊
“定风止痛胶囊”更名为“肿痛安胶囊”
二、变更医院制剂名称
序号
制剂名称
配制单位
变更内容
1
滋肾活血明目冲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滋肾活血明目冲剂”更名为“化湿通络明目颗粒”
三、变更医院制剂配制单位名称
序号
制剂名称
配制单位
变更内容
1
通脉解毒丸
厂桥医院
“通脉解毒丸”配制单位由“厂桥医院”变更为“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2
双参四白胶囊
厂桥医院
“双参四白胶囊”配制单位由“厂桥医院”变更为“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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