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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关键字: 女职工产假 公积金 劳动合同法 IBM面试题 违约金 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国劳动保障报  … 2003-7-23
问:

      您好!现有一劳动政策问题需您帮助解答:自1998年至今,陆续有职工合同到期,由于企业效益不好等原因,没有与职工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这部分职工也没有上班。请问现在企业与这部分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郑洪

律师回复:

      您好!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应该与职工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关系的手续。正常终止劳动关系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没有与职工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这部分职工也没有上班,形成事实上的终止关系。如果有的职工已经在其他单位工作,并在其他单位缴纳了社会保险,说明用工关系已经实际转移,对这部分职工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终止劳动关系,又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应该尽快与职工续订合同。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都要给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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