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名称等问题的通知
京劳社医发〔2007〕135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规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名称剂型等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162号),对部分药品通用名称及剂型等进行了规范。根据劳动保障部文件精神,现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部分内容进行规范和调整(具体内容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此次规范所涉及药品名称、剂型变更的生产企业或批发经营企业,请于2007年8月20日前,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备案及异名申报手续。
本通知自2007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规范内容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
![]() | 关于北京市2006年调整企业退… |
![]() | 关于2007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 |
![]() | 关于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 |
![]() | 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保险… |
![]() | 关于实施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 |
![]() | 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 |
![]() | 关于实施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 |
![]() |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 | 关于北京市东城区妇幼保健院… |
![]() | 关于开展北京市实施“一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