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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关键字: 女职工产假 公积金 劳动合同法 IBM面试题 违约金 劳动合同
一言难尽的“劳动合同法”! 佚名 2008-2-26

最近一段时间,签定劳动合同成了热门话题,无论是老板们,还是员工们,很多人见面第一句就是:你们签了吗?

    本人是个很尊重法律法规的好同志,新的“劳动合同法”我读了三遍,感觉真是一言难尽。说她不好似乎没有道理,党和国家要构建和谐社会,在解决好三农问题,让农民过上了安定的生活后,国家又开始考虑劳工的问题。早几年的企业改制,让大大小小的国营企业几乎不复存在,工人老大哥,很多人也从此伦为劳工的一员,民工,劳工,中国到底有多少人处在这一特定阶层?我没有准确的资料和数据,但凭直觉,我认为这应该是中国目前数一数二的大阶层了。既然是这么一个社会主流阶层,和谐社会的构建,自然少不了他们的参与,自然不能不考虑到他们的生活和利益,劳工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国家连稳定都谈不上,社会又何来和谐?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家希望企业更多地挑起社会责任,让广大劳工阶层像农民一样过上更加稳定轻松和有保障的生活,大家尤其是老板们理应理解和支持新的劳动合同法!

    但一方面,中国目前的国情,又让人觉得这是一部让劳资双方(起码也是很大一部分)都觉得头疼的法律,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关于劳动时间的问题: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为44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这很不符合中国的国情,试想中国目前有多少企业可以做到这一点?我看少之又少!除了国营大中型企业,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等吃皇粮的部门,数不清的外资及民营企业,又有多少人能过上这种近乎理想化的悠闲生活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突飞猛进,是老板们和员工们一起没日没夜拼出来的!中国人多地少,工业及经济基础落后,但中国人历来勤劳勇敢,不怕苦不怕累,就怕自己没出息,就怕穷!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人抓住了这难得的发展机会,苦干累干,经济终于有了发展和起色,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和发达国家比起来,中国人再继续努力奋斗30年都还不够,中国人不应该就此满足,中国人不应该像龟兔赛跑里的小白兔一样停下脚步来睡大觉!要知道中国制造离中国创造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另一方面,劳动者有选择劳动的权利和自由,国家也应该鼓励劳动者热爱劳动,辛勤劳动,争当劳动模范和标兵!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新的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时间的规定过于消极,让人感觉到不利于激发和释放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劳动者饱满的劳动热情度!也不符合广大劳动者想通过辛勤劳动来获得更多报酬的愿望!

    第二,关于社保的问题:新法规定“社会保险”为签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这也不很符合中国国情!据我所知,每年年底,中国各地民工都会掀起退保高潮,农民工要想取得连续交满15年社保方能拿到的养老保险金似乎是海市蜃搂,这里面的原因很多,除了国家关于劳动者档案的转移接续制度不够健全以外,劳动者的素质,特别是连续15年这一道门槛,使得国家的美好愿望只能变得是一厢情愿的事!社会保险的最终受益者,只能是国家,只能是社保基金,而非劳动者!

    第三:新法的不足,还在于过于采用行政手段而忽视了市场调节的作用!过于强调一刀切而忽视了市场的灵活机制!比如劳资双方必需签定劳动合同,必需购买社保,以及劳动时间,社会福利等等。实际上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这样一个大背景,企业在面临国内国际竟争这样的环境下,都会自主地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而调整自己的用工制度,事实上也是如此,很多企业为了吸引和留住劳工,都在不段地改善公司的工作环境和待遇。另一方面,中国目前国内劳动力资源是过缺而不是过剩,这样一种情形,也是对劳动者很有利的,企业没有好的待遇和报酬,是没办法招到人的!从这样一种意义上来说,新法过于一刀切,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失去了更多的更符合双方需求的选择!

    第四:新法的不足,还在于对巩固和深化中国的改革开放成果不足!个人认为,新法的实施,至少提前了30年!中国的改革开放不是已经完成,还是刚刚开始,中国经济的发展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就好像红军的万里长征,我们迈出的,仅仅是第一步!新法过于强调劳方利益而对资方关心不够!改革开放这场大戏始终是靠劳资双方一起来唱的,失去任何一方的热情,这场戏都是唱不好的。个人认为,新法无论对外资还是民营企的老板们来说,或多或少对他们的投资热情来说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打击,当然,除非国家也同时给他们出台另一些优惠政策!这对越南特别是印度的掘起,提供了更好的机会!。。。

    另外,新法同时对弱势群体特别是劳动能力和劳动技能差的人来说也是打击,比如说老者,残者,低学历者等等,这些人将会越来越难找工作!同时,新法对许许多多刚刚起步或即将起步的民营企业的发展和掘起来说也是打击,什么时候等到中国的经济以民企为主外资为辅了,也就是新法实施的最好时刻了!

    对劳动合同法的感受还远不止这些,限于时间就说到此,望有兴趣的朋友们一起来热烈参与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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