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飞行员让步 东航不感冒
佚名 2008-4-15
昨天下午,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郑志宏辞职遭天价索赔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由于之前发生的东航集体返航事件中一封贴满飞行员宿舍的 《公开信》中明确提到“郑志宏事件”,更使此案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庭审中,尽管双方都很低调,但明显可以看出为获得“自由”,郑志宏有所让步,频伸“橄榄枝”,东航方面则态度强硬。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旁听 来的多是记者无飞行员
昨天,东航和东航云南分公司都委托律师出庭,郑志宏虽亲自到庭,但只开了两次口,更多的都是由其代理律师刘英发言。
一审中有20余名东航云南分公司的飞行员到庭旁听,记者只占少数。而昨天无一名飞行员旁听,到场的几乎全是从中央到昆明各媒体的记者。
开审 辞职案法庭20分钟审完
下午1点32分,辞职案首先开审,短短20分钟庭审就宣告结束。对于郑志宏的档案移交问题,郑志宏的代理律师刘英表示,相关技术档案应立即移交西南管理局,而东航则认为,飞行执照不应移交,因为一审时郑志宏并未提出这一请求。按照不诉不告的原则,执照手续不应办理。
焦点 主要涉及培训费计算
昨天,郑志宏和东航争议最大的是天价索赔案。虽然双方对一审判决的137万元都持有异议,但双方都无新证据出示,庭审只持续了一个小时。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赔偿金额涉及的“培训费”的计算上。
东航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部分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郑志宏成为正驾驶前的培训时间(1529.38小时)没得到认定,期间发放的小时费也没得到认定,如果上述时间认定为培训时间,那按劳动合同约定,郑志宏辞职赔偿东航的费用应为665.9万余元。
对东航提出的600余万元索赔,郑志宏的律师刘英表示,认可其中133万余元的外派培训费和提前发放的7万余元工资福利,但对于527万余元由副驾驶升为正驾驶产生的1529.38小时带飞培训费和小时费不予认可。“这是郑志宏正常工作,为公司赚取利益的时间,不应认定为培训费,否则是不是工作时间越长,欠公司越多?这有悖常理”。
态度 强硬东航拒绝调解
这样的表示让人感到意外,这就是说郑志宏认可的费用已超过一审判决的137万,达到140余万元。对此,刘英律师的解释是:“为了让郑志宏可以尽快走!”然而,东航对郑志宏伸出的“橄榄枝”并不“感冒”,不知是否受返航事件的影响,在两起案件中,东航态度强硬,都表示拒绝法庭调解。鉴于此,法院决定择日宣判。
打算 郑志宏还想当飞行员
“我在一审137万的基础上稍作了妥协。希望尽快得到结果,重新投入到飞行中去,为社会服务。”对于今后的打算,郑志宏表示,自己还会继续从事飞行员工作。“目前我已经从有关渠道得到了几家航空公司的信息,有国营的,也有民营的。”郑志宏透露。
“郑志宏事件”数据变化
“郑志宏事件”进入法律程序后分为两起案件,其一是郑志宏与东航的劳动争议案,即辞职案;其二就是针对郑志宏的辞职,东航提出的天价索赔案。对于这起事件的经过,可以通过几个数字来表述――
2007年5月17日,在东航工作了12年的郑志宏提出辞职,在东航引起强烈反响。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东航提出1257万元天价索赔,裁决结果是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由郑志宏以72万元“买断”自由身。
2007年8月底9月初,郑志宏与东航不服裁决,双双向法院提起诉讼,东航的索赔从1257万元“缩水”为673万余元。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由东航于判决生效后15天内为郑志宏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于判决生效后3个月内将郑志宏的技术档案、驾驶执照交由民航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暂存保管;由郑志宏一次性赔偿东航137万余元。然而,郑志宏、东航不服一审判决,双双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对话郑志宏
“不希望罢飞和官司扯到一起”
二审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郑志宏――
记者:你对东航提出的天价索赔怎么看?
郑志宏:这是航空公司利用专业性和老百姓对航空事务的陌生虚拟名目,对劳动者无理索赔。
记者:你对东航云南分公司的返航事件有什么看法?
郑志宏:我已离开公司一年多了,对这事并不了解,也不好发表什么言论。
记者:有人说,你的辞职是返航事件的导火线?
郑志宏(显得有些激动、气愤):谁说的?为什么要这样说?我们可以来对质。这两件事完全是两个独立事件,只不过面对的都是同一个公司,我不希望把它们硬扯到一起!
记者:返航事件能不能说是飞行员们对你诉讼的支持?
郑志宏:不能这么说,飞行员们关心或关注这起案件,是从中体会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从中看到自己权益的体现,希望通过这起案件或我的努力,能使劳动者的权益和价值得到尊重、体现,这也是我打这起官司的意义。
记者:你对这起官司有信心吗?
郑志宏:对尊重、保护劳动者权益充满期待。
记者:你对老东家和昔日同事有话说吗?
郑志宏:希望东航渡过难关、重塑辉煌、走出困境;希望航空公司的广大职工或我的朋友们、飞行员们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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