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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8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至800元 杜燕 2008-6-27
  综合考虑物价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北京劳动保障部门27日表示,从今年7月1日起北京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800元。

  北京劳动保障部门今日公布《北京市2008年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调整方案》,该方案从7月1日起执行。具体如下:

  ——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730元,每小时4.36元,调整到每人每月800元,每小时4.6元。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

  ——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的平均标准476元调整为556元,每档增加80元。标准调整后,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也随之增加80元,由现行标准258元上调至338元。

  ——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

  退休人员养老金最低标准由现行的675元调整为775元,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退职人员养老金最低标准由现行的592元调整为682元,每人每月增加90元。

  退养人员养老金最低标准由现行的527元调整为607元,每人每月增加80元。

  ——工伤定期待遇标准。

  伤残津贴:由2007年人均1481元/月,增加到2008年人均1721元/月,人均增加240元/月。

  护理费:由2007年人均855元/月,调整为2008年人均1172元/月,人均增加317元/月。

  供养亲属抚恤金:由2007年人均810元/月,调整为人均945元/月,人均月增加1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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